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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
上次更新時間:2020年1月

本頁上的信息僅作為介紹,不應代替法律建議。

住宅物業


我是房客,我的房屋或單元在災難中被損壞或破壞,無法再居住。我有什麼選擇?


如果您是租戶(正在租房),而房屋不適合居住或已被完全摧毀-或達到不安全的程度(例如,存在結構缺陷或存在受傷風險) –您不必繼續在那裡生活。

您將需要結束私人租賃租約的租賃表格和情況說明書

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您可以:

-從房東或中介那裡獲得有關您的房屋“不適合居住”的協議。最好以書面形式獲得此協議。
-立即通知房主有意騰出,搬出並歸還鑰匙。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

CBS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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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東,我的房屋或單元在災難中被損壞或破壞,無法再安全居住。我有什麼選擇?
如果您是房東(您擁有該物業),並且不適合居住或被破壞至不安全的程度,則可以通過向承租人發出正式通知,以向承租人空置通知來終止租賃。房屋出租。 私人租賃租約的表格和情況單

您可以給租戶一個立即終止日期,即您發出“撤消通知”的同一日期。或者,您可能想嘗試與租戶達成協議。

您不必幫助租戶找到其他居住地,但您的幫助將不勝感激。

您也可以檢查不適合的房產,但是您必須提前告知租戶(如果他們仍然住在那兒)。

如果房子不適合居住,我可以退還押金嗎?
如果您正在租房,那麼如果您的房屋或單位不再可以居住且租約已終止,則應該能夠收回押金(減去尚欠的租金)。

如果欠房租或由於房客而需要維修或清潔,房東只能在租約期末退還保證金。這不適用於叢林大火或災難性破壞。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見住宅租賃網站。

我的房租落後了–這會影響我的聯繫嗎?
如果在租約期滿時您的租金滯後,房東可以要求該保證金。

我的貨物損壞了。我的房東必須賠償我嗎?
如果損壞是由於未能正確維護房屋和良好維修造成的,您的房東可能有責任向您賠償。如果損壞是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則房東不必賠償您。在這一點上,您應該尋求緊急法律諮詢。房東的保險不承租人的貨物。房客應確保自己的財產。

我的房屋或房屋已損壞,但我仍然可以居住。該怎麼辦?
如果要租房,則需要立即與房東或代理商聯繫。您還需要確定修復損壞所需的修復是否“緊急”。緊急維修包括諸如煤氣洩漏,供水破裂,危險的電氣故障或任何使財產不安全或不安全的事情。

即使您的房東尚未從保險公司處獲得保險金,也應立即進行緊急維修。

如果損壞不是很緊急,您可以通知房東,要求其在14天內進行維修。

可以付租金嗎?
房東必須遵守有關增加租金的法律。在逐月租賃期間,租金只能每六個月增加一次,而在定期租賃中,租金不能上漲,除非書面租賃協議中有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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