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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
上次更新時間:2020年1月

本頁上的信息僅作為介紹,不應代替法律建議。

住宅物業


我是房客,我的房屋或單元在災難中被損壞或破壞,無法再居住。我有什麼選擇?


如果您是租戶(正在租房),而房屋不適合居住或已被完全摧毀-或達到不安全的程度(例如,存在結構缺陷或存在受傷風險) –您不必繼續在那裡生活。

您將需要結束私人租賃租約的租賃表格和情況說明書

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您可以:

-從房東或中介那裡獲得有關您的房屋“不適合居住”的協議。最好以書面形式獲得此協議。
-立即通知房主有意騰出,搬出並歸還鑰匙。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

CBS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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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東,我的房屋或單元在災難中被損壞或破壞,無法再安全居住。我有什麼選擇?
如果您是房東(您擁有該物業),並且不適合居住或被破壞至不安全的程度,則可以通過向承租人發出正式通知,以向承租人空置通知來終止租賃。房屋出租。 私人租賃租約的表格和情況單

您可以給租戶一個立即終止日期,即您發出“撤消通知”的同一日期。或者,您可能想嘗試與租戶達成協議。

您不必幫助租戶找到其他居住地,但您的幫助將不勝感激。

您也可以檢查不適合的房產,但是您必須提前告知租戶(如果他們仍然住在那兒)。

如果房子不適合居住,我可以退還押金嗎?
如果您正在租房,那麼如果您的房屋或單位不再可以居住且租約已終止,則應該能夠收回押金(減去尚欠的租金)。

如果欠房租或由於房客而需要維修或清潔,房東只能在租約期末退還保證金。這不適用於叢林大火或災難性破壞。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見住宅租賃網站。

我的房租落後了–這會影響我的聯繫嗎?
如果在租約期滿時您的租金滯後,房東可以要求該保證金。

我的貨物損壞了。我的房東必須賠償我嗎?
如果損壞是由於未能正確維護房屋和良好維修造成的,您的房東可能有責任向您賠償。如果損壞是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則房東不必賠償您。在這一點上,您應該尋求緊急法律諮詢。房東的保險不承租人的貨物。房客應確保自己的財產。

我的房屋或房屋已損壞,但我仍然可以居住。該怎麼辦?
如果要租房,則需要立即與房東或代理商聯繫。您還需要確定修復損壞所需的修復是否“緊急”。緊急維修包括諸如煤氣洩漏,供水破裂,危險的電氣故障或任何使財產不安全或不安全的事情。

即使您的房東尚未從保險公司處獲得保險金,也應立即進行緊急維修。

如果損壞不是很緊急,您可以通知房東,要求其在14天內進行維修。

可以付租金嗎?
房東必須遵守有關增加租金的法律。在逐月租賃期間,租金只能每六個月增加一次,而在定期租賃中,租金不能上漲,除非書面租賃協議中有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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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cknowledge the sorrow of the Stolen Generations and the impacts of colonisation on Aboriginal and Torres Strait Islander peoples.

We also recognise the resilience, strength and pride of the Aboriginal and Torres Strait Islander commu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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